关于202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202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2023届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安排,我校2023年上半年1053篇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已结束,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安财发〔2021〕80号),现将此次“双盲评审”结果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1.直接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共114篇;

2.稍作修改后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共794篇;

3.同意答辩需作重大修改的硕士学位论文共141篇;

4.不同意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共4篇。

二、认定和处理

每篇论文初次评审由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分为直接答辩、稍作修改后答辩、同意答辩需作重大修改和不同意答辩四个等级。

1.评阅意见均为“直接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2.评阅意见为“稍作修改后答辩”,该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经导师对修改后的论文审阅同意后,参加论文答辩。

3.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需作重大修改”,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两周以上的修改,修改完成后向所在学院提交《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重大修改审核表》,经导师审核,经学位评定分委会评议,培养单位院长签字同意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4.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如若师生对评审意见存疑,经学生本人申请,提交《安徽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经导师签字,培养单位院长签字同意后,研究生院将再聘请两位专家对该论文进行复评,若其中有一位复评专家评定为“不同意答辩”,则该篇论文判定为不合格论文。

本次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已反馈给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对待评审意见,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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