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http://yz.aufe.edu.cn/2019/0318/c5375a130247/page.htm)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2019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为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决定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法学院院长
成员:导师组成员
秘书:葛瑶
2.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王浩
成员:章正玲、徐珊珊、朱志强
二、复试专业
法学(学术型)、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测试考生的英语水平。
(一)英语听力
英语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的形式,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30分,占复试总成绩30%,具体安排请关注校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ufe.edu.cn/)。
(二)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0%,具体安排请关注校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ufe.edu.cn/)。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复试内容。
1.法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课程(笔试)
法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课程(笔试):法学综合(民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复试参考书目:①王利明等著:《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②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③《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国际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2.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课程(笔试):宪法、刑法学。复试参考书目:①周叶中主编:《宪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②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督查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由法学一级学科点、法律硕士中心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采用抽题的形式回答问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1.考生报到。请考生于各专业面试前1个小时(法学硕士28日上午7:30、法律硕士(非法学)28日下午13:30、法律硕士(法学)29日上午7:30)到安财大龙湖东校区博雅楼四楼404教室报到,没有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工作人员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下,签名并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
2.面试分组。面试按报考专业(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并根据学生的报到情况分组,每组面试专家5名。面试专家在面试前10分钟到场。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面试规则和纪律。
3.面试时间和地点。法学院各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学院 | 面试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法学院
| 法学 | 3月28日 上午7:30 |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博雅楼4楼402会议室。 (404教室候场、406领取手机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月28日 下午13:30 |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博雅楼4楼402会议室。 (404教室候场、面试结束后406教室领取手机) |
法律硕士(法学) | 3月29日 上午7:30 |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博雅楼4楼402会议室。 (404教室候场、面试结束后406教室领取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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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抽题回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抽题,然后进行简短思考后开始答题。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包括思考时间在内)。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发挥能力等。
5.实名打分。面试老师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打分,秘书当场收取打分表,汇总成绩后面试组长和成员均应在汇总表上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立即上报校研究生处。
6.面试要求
(1)面试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徽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规定。
(2)面试老师应在规定的时间集合,将通讯工具关机或静音后上交督查小组保管,并在督查小组的监督下进行面试。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抽签号的同时将通讯工具上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后凭抽签号领回手机。
(4)面试结束后,禁止返回“候场室”,严禁在面试区域逗留。
(5)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工作区域。
(6)面试小组秘书及相应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7.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当日秘书在学院监督小组老师的监督下,汇总所有面试老师打的分数,取平均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然后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处。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由英语笔试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30%)三者加权平均得出,满分100分。
法律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30%)三者加权平均得出,满分100分。
五、录取原则
1.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这两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两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4.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六、复试录取监督、申诉渠道
法学院督查小组电话:0552-3175599
研招办电话:0552-3169051
校监察审计处电话:0552-3173288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