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应注意的事项
1.《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2018年7月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开题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比例不低于20%,开题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需要在一个月以后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推迟半年开题。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参加论文开题答辩应获到导师的同意,须在答辩的7天之前主动联系导师。
3.参加论文开题答辩的研究生,答辩时应向本组内的每位答辩专家提供一份纸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4.开题答辩通过的研究生,答辩结束后,应在现场请导师及专家组组长在一份纸质开题报告中填写意见。此后,应充分吸取答辩专家的建议与意见,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的最终选题和研究方案,修改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将报告的电子版上传到本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具体时间、地点和分组信息,请参考下面的附件。请相关同学按时参加!
2018年下半年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