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学科诞生于中国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20世纪90年代初。经教育部批准,安徽财经大学(原安徽财贸学院)于1993年底被授权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4年4月法学系成立;2005年1月,法学院成立。法学学科是安徽财经大学三大主干学科之一。法学专业是安徽省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校企合作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专业。
安徽财经大学2001年、2003年、2006年分别获准招收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2007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安徽财经大学招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含全日制法学类法律硕士、全日制非法学类法律硕士以及非全日制类法律硕士。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专职教师52人。教师中拥有高级职称者30人,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已近76%。学院现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者1人,省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1名,博士后(在站)7人,省教坛新秀2人,国外访问学者和海外留学归国博士5人,校龙湖学者3人。
学院十分重视科研工作,有经济法、国际法与国际税法、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农地法和合作社法等校设研究中心。二十余年来,全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世界经济与政治》等权威法学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近百篇,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其中包括国家社科重点项目1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十余项。
“诚信和谐公平正义”是学院多年秉承的院训;以教学为基础、科研上水平,重视本科教育,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是学院学科建设的基本理念;内涵式发展是学院坚持的基本发展道路。二十余年来,学院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在安徽省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在全国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专业介绍
(一)学术型学位:法学
培养学生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法学理论研究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按一级学科招生,其下的二级学科包括:01法学理论,02刑法学,03民商法学,04经济法学,05国际法学。
(二)专业学位: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法学硕士教育以造就教学、学术研究人才为目标,而法律硕士教育则以致用、实务为指向。
法律硕士共分两大类,分别是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其中法律硕士(法学)只能由法学专业本科生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只能由其他专业的本科生攻读。
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招生形式包括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四大类。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考试科目
(一)法学硕士(学术型)
1.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11专业一(宪法学),812专业二(法理学、中国法制史)。
2. 专业课复试课程:民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法。
(二)法律硕士
1.035101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各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刑法学、民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专业课复试课程:宪法、刑法。
2.035102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各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刑法学、民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专业课复试课程:宪法、刑法。
3.035101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各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刑法学、民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专业课复试课程:宪法、刑法。
4. 035102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各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刑法学、民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专业课复试课程:宪法、刑法。
五、参考书目
(一)法学硕士(学术型)
1.初试参考书目
(1)周叶中主编:《宪法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3)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2.专业课复试参考书目
(1)王利明主编:《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3)《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国际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二)法律硕士
1.初试参考书目
参见《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2.专业课复试参考书目
(1)周叶中主编,周叶中主编:《宪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2016年版。
(2))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六、招生人数
(一)法学硕士(学术型)
拟招生人数:30人。
(二)法律硕士
1.035101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拟招生人数:45人。
2.035102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拟招生人数:45人。
3.035101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拟招生人数:5人。
4.035102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拟招生人数:5人。
七、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1.法学硕士(学术型)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
2.法律硕士
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11000元/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3年,学费11000元/年。
(二)奖助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精神,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同时将提供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等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实行100%覆盖,一等奖学金1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0元/学年。
5.出国(境)攻读学位和短期游学资助项目。提供最高16万元的资助。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三助一辅”岗位覆盖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以上。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每月400元。学术型法学研究生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学校和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研”岗位津贴每月500元。
7.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作品等相关科研成果。最高奖励额度每篇3万元,详见《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奖励。用于资助在校研究生结合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而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的专项经费,每年资助额度10万,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0元。
9.特困生补助基金。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
八、咨询电话
法学硕士:联系人葛瑶,0552-3179829
法律硕士:联系人陈岷、韩秀娜,0552-317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