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论坛隆重召开

102627日,由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法学院承办,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徽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协办的“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论坛”在我校隆重召开。

26日上午,论坛开幕式在东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文杰,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田土城,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姜远桥,安徽省法学会副会长、我校党委副书记陈年红,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翠香,以及来自山东、河南、安徽三省高校的专家学者和三省司法实务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近100人出席了开幕式。陈年红副书记在开幕式上重点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及法学学科的发展历程,并希望籍助此次年会暨论坛的召开能够推动学校法学学科的进一步发展。


刘永伟院长主持了大会学术报告环节。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小君教授分别为参会代表作了题为《当代中国法学观念的变迁》和《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田野调查报告——法律制度的视角》的学术报告。


在两天的会议日程中,与会代表围绕“侵权责任法实施问题”、“公司法实施问题”、“农村土地法律问题”和“民间金融法律问题”等四个当前民商法学界的热点与难点主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与此同时,山东、河南、安徽三省的民商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会议期间顺利召开。三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就2013年度的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就2014年度本省民商法学研究会的事务安排进行了讨论。另外,籍此高校学者与司法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会的良机,由我校法学院主办的“安徽省‘高校与司法系统法学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研讨会”也在大会期间顺利召开,来自省内各高校的专家学者与司法实务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就高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模拟审判教学模式及法律诊所教育等主题进行了探讨。


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拟定的各项议题,于1027日闭幕。学院充分的会务准备、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受到了与会代表高度赞誉。


“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暨论坛”是由山东、河南、安徽三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共同搭建的区域性部门法学研讨会平台,该研讨会平台以其“省级法学会充分合作”和“高校理论学者与司法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等特征在国内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正逐渐成为国内各省份建立其他部门法学区域性研讨会平台的典范。本次年会暨论坛的顺利召开为我院师生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同时也将对我校法学学科的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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