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 业 代 码:410100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学院(所):法学院

一、培养对象与培养目标

(一)培养对象

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由我校组织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具有学士学位)、具有两年以上从业经历的法律职业人员,以及政务、商事等领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培养目标

主要面向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深刻把握法律职业道德原则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二)在法律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提升法律理论水平,全面加强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与方法、职业思维、职业语言和职业技术能力。

(三)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知识,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位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采用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三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学分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三、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72学分,其中:课程教学50学分,实践教学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二)课程设置(50学分)

1.必修课(32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

(2)法律英语(4学分)

(3)法理学(3学分)

(4)中国法制史(2学分)

(5)宪法(2学分)

(6)民法学(4学分)

(7)刑法学(4学分)

(8)刑事诉讼法(2学分)

(9)民事诉讼法(2学分)

(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学分)

(11)经济法(3学分)

(12)国际法(2学分)

2.选修课(从中修满18学分)

(1)法律方法(2学分)

(2)外国法制史(2学分)

(3)商法(2学分)

(4)知识产权法(2学分)

(5)环境资源法(2学分)

(6)企业法与公司法(2学分)

(7)财税法(2学分)

(8)金融证券法(2学分)

(9)国际私法(2学分)

(10)国际经济法(2学分)

(11)国际贸易法(2学分)

四、培养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工作贯彻专门性培养、专题性教学、自主性选课、互动性研讨、职业性素质教育的原则。

(一)专门性培养。在法学一级学科的平台上,根据学校及所在地区、行业的自身特点,突出特色,可设置专门性的法务方向,如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务法务等,按若干服务类型来分组设置课程。

(二)专题性教学。强调教师根据课程体系选择相关专题进行深化主题的教学,而不仅仅按课程体系或者教材体系授课。

(三)自主性选课。在职攻读的研究生有一定的自主选修课程的机会,适当增加选修课的比例。

(四)互动性探讨。在教学方式上,师生须共同参与探讨。课程中应当有一定的比例是探讨式的。教师须在备课阶段设计出教学大纲,确定课堂研讨的内容和形式。

(五)职业性素质教育。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应当将职业伦理与技能融入各门课程之中,可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环节予以体现。

五、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加强专题性教学建设,结合司法实践疑难事案,采取师生互动式教学为主,重视从实践中提炼理论,着重法律原理的思维训练。

(二)采用学分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2学分。

(三)设立导师制,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每位学生至少都有一位学习导师。导师组应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方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六、实践教学与职业能力培养

(一)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 3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 4学分)

3.法律谈判课(2学分)

4.专题调研 3学分)

(二)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

1.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各种事案),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

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

3.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5.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以上内容应当融入各门课程之中,可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

七、学位论文10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具体要求及程序安排等参见《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 

、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附则 

1、本方案适用于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本培养方案从201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3、教学计划见附件(一)。

附件(一):

安徽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

课程

分类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考试

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考试

考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

-

32 学分

法律英语

4

-

法理学

3

-

中国法制史

2

-

宪法学

2

-

刑法学

4

-

民法学

4

-

-

刑事诉讼法

2

-

-

民事诉讼法

2

--

-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

--

-

-

经济法

3

国际法

2

法律方法

2

- -

从中选满18学分

外国法制史

2

-

商法

2

-

知识产权法

2

-

环境资源法

2

企业法与公司法

2

财税法

2

金融证券法

2

国际私法

2

国际经济法

2

国际贸易法

2

实践必修环节

法律文书

3

-

12学分8

模拟法庭训练

4

-

法律谈判课

2

-

专题调研

3

论文

写作

论文开题报告与论文调查

10学分

论文撰写、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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