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大讲堂(37):特殊类型行政行为可诉性问题探讨


1016日晚上六点半,我院在模拟法庭举行了主题为“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探讨”法官检察官大讲堂,主讲人为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马兆云、李金典警官,我院17级全体本科生及18级部分本科生参加本次大讲堂。大讲堂由法学院院长张卫彬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李金典讲述了自己的一些办案精力,接着马兆云以案说法,来对特殊类型的行政行为可诉性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炼出特殊类型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的判定标准。最后,张卫彬院长点评了马法官和李警官的讲座,本次大讲堂在掌声中圆满落幕。


                        (撰稿:法学院许季顺    审核:法学院葛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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