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审判》讲授提纲

一、课堂讲授,26学时

第一章 模拟法庭概述(2学时)

第二章 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6学时)

第三章 模拟法庭常用刑事法律文书写作与示例(3学时)

第四章 模拟法庭常用民事法律文书写作与示例(3学时)

第五章 模拟法庭常用行政法律文书写作与示例(3学时)

第六章 模拟法庭刑事案件第一审庭审操作规范(3学时)

第七章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第一审庭审操作规范(3学时)

第八章 模拟法庭行政案件第一审庭审操作规范(3学时)

二、课堂讨论交流(实体法),3学时

1. 目的和意义

通过课堂讨论检验教学之效果,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巩固和理解程度,激发学生的创造性。

课堂讨论对活跃课堂教学气氛,增强教师与学生的沟通,锻炼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配合能力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 实施方式

课堂讨论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在总课时内安排适当的学时在课堂上利用典型案例等,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学生对现实情况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主要由任课教师组织实施。

3. 实施步骤

课堂讨论是有组织的教学实践活动,是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课堂讨论应依以下步骤实施:

(1)选择好典型案例

(2)班级分组组织讨论。

为了调动每一位同学的积极性,使每一位同学都有发言的机会,课堂讨论首先以分组进行。在分组上,宜小不宜大,每组最好不超过10人,按班级学习小组或由同学们自由结合,并由教师指定或小组成员推举一人做小组长。小组讨论在小组长的组织下进行。在讨论进行中,应由一名同学担任记录,将每一位同学发言的基本思路、基本观点记录在案,为总结发言打下基础。

考虑到同学们对所讨论问题的初次接触,同时为了保证讨论的质量和讨论的顺利进行,在讨论题目和讨论安排布置的同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同学们提供资料上的方便:背景资料;相关资料;法律条文;客观事实。

(3)角色准备

在学生自愿报名和学生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原告、被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辩护人、证人、第三人、法警及记者的人选

(4)演练、彩排

为了增强参与者的角色感,应组织参与者提前演练多次:从审判长的威严、代理人的有条不紊、辩护人的有理有据、原告的心灵创伤、被告人的无知和悔恨、记者的侃侃而谈等,都力求做到惟妙惟肖。从单独演练到综合彩排,参与的学生都应认真对待,不可轻视。在这过程中,教师应加强组织和指导,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进行指导,增强真实性,而不是完全的学生腔。

(5)任课教师课堂点评。

学生在课堂交流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该在课堂上对课堂交流情况进行点评。点评的主要内容是:(1)学生在课堂上交流的仪态仪表;(2)学生课堂交流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生对已有材料的整理归纳能力;(4)学生对已学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5)学生对课外知识的拓展及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判断和处理能力;(6)针对学生课堂交流存在的问题,给学生提出改进意见。

(6)课堂讨论是法学实践课的一种重要形式,考核成绩记入学生该学期的平时成绩。

三、模拟庭审,26学时

模拟庭审是指设定某个情景,通过模拟法院审判,使学生充当各种角色来亲身体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和方法。

1. 模拟庭审目的和意义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科学,法学本科教学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了培养掌握基本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有较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的适应社会能力、应变能力的法律应用人才。模拟法庭教学是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模式,它具有独特的优势,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强化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重大的意义。

2. 模拟庭审的条件

我校改建的模拟法庭具有模拟审判和学术报告厅两大功能。模拟法庭面积约400平米,包括审判区、旁听席以及合议资料室等部分,其中旁听席部分设有300多个座位。可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的模拟诉讼、模拟调解、模拟听证等各类模拟教学活动,同时还兼有法学课程的多媒体教学、电化教学功能和举办学术会议的报告厅功能,是法学系的实践教学基地之一。

3. 模拟法庭课时安排

序号

实践项目名称

学 时 数

备 注

课堂

课外

合计

1

刑事庭审模拟

18

8

26

学生可任选一项实践项目

2

民事庭审模拟

18

8

26

3

行政庭审模拟

18

8

26

4. 模拟庭审的基本教学程序

(1)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要求,选定典型案例,并制作庭审详细教案;

(2)任课教师根据案例的具体案情,通过学生自荐方式,组织好法庭:第一,确定法庭庭审人员,包括告申庭(法官)、审判庭(审判员)、书记员、法警等;第二,确定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及原告代理人(公诉人)、被告及被告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证人等。

(3)任课教师讲选定的案例的详细材料交给诉讼参加人准备。学生熟悉材料和准备工作一般应有四周左右时间,由教师指导学生在课余完成。
(4)起诉与受理

原告向模拟法庭提出起诉,模拟法庭告申庭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起诉人发出受理通知,同时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如不符合条件,可依法要求原告补正。如需追加被告或第三人,可作出决定通知追加。

(5)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提交答辩状。
(6)模拟法庭将答辩状送达原告人。
(7)模拟法庭开庭公告

(8)模拟法庭向原被告双方发出开庭传票,并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诉讼权利。
(9)模拟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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