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大讲堂
第十五期简报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司法适用中的“刑九”
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唐柱宏
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下刚刚颁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刑法修正案是指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对刑法条文的修改和补充,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是刑法修正的前提和基础,刑法修正案与现行刑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修正案(九)自2013年开始起草,收受礼金罪只是其中新增的罪名之一,制定收受礼金罪的用意,在于弥补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反腐要求的脱节。刑法修正案(九)还将对受贿罪量刑进行规范化,受贿罪量刑标准将不再以5000元、5万元、10万元三个“尴尬”的数字为量刑标准。[1]
此次刑法修改拟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其中,对于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罪名,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解放军总装原政委迟万春委员赞同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但对减少死刑的标准,他表示疑惑,如果根据“在实践中较少适用”就取消,就值得商榷。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天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针对草案中提出的拟取消9项死刑罪名以及猥亵男性、考试作弊、超载超速、制售假证构成犯罪等相关规定,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建议。
2015年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专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嫖宿幼女罪这些年一直有争论,修改刑法修正案(九)正在常委会进行审议的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定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是否废除“嫖宿幼女罪”进行认真研究。[5]
2015年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会涉及现行刑法中“收买儿童罪”的相关条款。
2015年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二审稿修改收买被拐儿童可免追刑责情形的规定,改为满足一定条件可从轻处罚。
2015年9月1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
新闻稿
2016年5月5日晚7点,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唐柱宏应邀在安徽财经大学(龙湖校区)博雅楼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司法适用中的“刑九”》的专题讲座。
唐主任首先回顾了历次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即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是刑法修正案的前提和基础。接着,唐主任结合总则和分则的部分,讲解了《刑法修正案(九)》的主要内容;同时,唐主任列举了一系列具体的案例,详细介绍了关于新法的适用情况。最后,唐主任希望同学们可以多多关注新修订的法律,一方面这是实际运用法律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对同学们复习司法考试大有裨益。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唐主任的讲解生动有趣,同学们听得也十分认真。讲解环节结束后,现场同学积极踊跃地提问,唐主任针对大家的提问,耐心地进行了解答,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