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确定以下133位同学为“国家助学金”拟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4日。
联系人:徐珊珊 联系电话:0552-317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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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xls
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