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宏星,男,1969年9月10日出生,现年47岁,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安徽省淮北市人。
其先后供职于安徽省宣城市检察院、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检察院、濉溪县县法院。曾任濉溪县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现任濉溪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纪检组长。
2016年4月当选为濉溪县纪委委员。1998年被评为安徽省检察院第四届省级优秀公诉人。
在检察院供职期间曾成功办理安徽省财政厅厅长匡某父子受贿案、安徽省淮北市五沟镇任某等9人破坏选举案、刘桥镇吕氏兄弟等1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案等大要案。调入法院担任纪检组组长后后抽调省纪委成功办理原池州市副市长、江南集中区主任张某受贿案。
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省、市、县三级部门的表彰和奖励。本人爱好广泛,喜欢户外运动,曾徒步雨崩、骑行千岛湖、自驾游西藏、参加黄山百公里越野赛,多次参加马拉松比赛并顺利完赛 ;对于茶道、摄影也有所研究;本人还爱好文艺,曾参与安徽省检察机关文艺调演并写有多篇文字在报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