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咏君,女,1967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江苏淮安人,中共党员,安徽财贸大学法律硕士,1988年进入市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主任。现任市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重视政治品行、法律操守,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该同志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既重视政治品行、法律操守,也重视生活品行。工作中认真严谨,生活中健康向上。能够理性的对待工作中的利诱和压力,始终保持清正积极的工作作风。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爱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在“两学一做”活动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系列讲话 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合格法官。
勤奋工作、公正司法,长期坚持在一线审理案件。该同志从1991年起,在一线审理民商事案件二十多。在工作中一直秉承司法公正的理念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是我院率先审理电力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房屋地产纠纷的法官之一。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已达千件,审理的案件类型多样,已审结的案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到民三庭任副庭长后,该同志从商事审判侧重鼓励交易、增进财富,维护交易安全和便捷的裁判理念出发,尊重商事审判的客观规律,依法妥善审理了买卖、保险、民间借贷等案件,带领合议庭共审结案件603件。
努力提高审判绩效,促进审判工作良性发展。该同志工作中,和合议庭的其他同事一起,从审判工作中的弱项入手,强化庭审职能,所有案件一率公开开庭审理,庭上查清案件事实,庭下加大调解力度,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民三庭结案增长30%,各项审判指标向好,调撤率、发改率二项弱项指标有了大幅提升。在审判管理中,重视公开原则和审判效率,该庭符合条件的法律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全部案件在审限案件结案,使民三庭的审判工作更加规范有序。